教育部: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7-02-24
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2017年北京等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(县)要实现100%的小学、95%的初中划片就

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2017年北京等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(县)要实现100%的小学、95%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。《通知》还指出,高度关注接受“私塾”“读经班”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,同时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。

看点1

小学100%划片就近入学

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启动,目前已进行了三年。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,《通知》要求,2017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继续深化改革,巩固三年改革成果,实现2014年确定的各项目标。其中,各区(县)100%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,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;95%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,每所初中95%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。

同时,对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,其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,降到区(县)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%以内。

据了解,这19个重点大城市分别是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大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深圳、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南京、杭州、济南、武汉、广州、成都、西安。

看点2

高度关注“私塾”“读经班”学生

近年,“私塾”“读经班”等社会培训机构备受追捧,甚至出现家长让孩子在家中接受教育的情况,对此,《通知》要求,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,要高度关注接受“私塾”“读经班”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对于适龄儿童、少年未按《义务教育法》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,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、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。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,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缓学,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。

《通知》还明确不得以学籍为由拒收学生。学生已有学籍的,接收校要为其转接学籍,实现“人籍一致”;原来没有学籍的,要为其新建学籍。

看点3

学区房突出地方推多校划片

《通知》还指出,要求逐步扩大划片入学实施范围。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、群众择校冲动强烈、“学区房”问题突出的地方,要一手大力推进均衡发展,一手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,包括随机摇号、派位等。

在片区调整时,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,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,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,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。

此外,在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,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,不能低于50%,并向薄弱学校、农村学校倾斜,让学生自愿合理分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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